目前,我已经发现了我论述的可辩驳点,故此篇仅作为一个片面的观点阐述,并非决议
英文的好处在于其可以用单元的形式表现出抽象意,在中文里,如此的表达方法绝大多数情况都有文言的意味,是不具备群众基础的.中文表达抽象意的方式多以组合字组的形式,如”皇帝死亡”与”崩”的同一意味与不同称谓,
our emperor dies here
我们的皇帝死在这里
想用以英文同等音节表达出相同的意思在这种情况下是极度困难的.在如此之类的情况中,英文的信息密度实际上是高于中文的.
英语的低信息密度主要表现于复杂语意的阐述中,因为复杂语意无法使用单元形式,而惟能使用组合语的形式表达,在加上英文严格的语法结构,使得英文在复杂语意下的语言表达能力明显劣于中文.但在简单语意中则相反.
在诗歌这一特殊语意环境下:即使用简单语言抽象化的表达复杂语意,情况则又不同了.
(待再叙)
而英文这一表达方式是通俗化地广泛使用的,使其有能力在以之创作诗歌一类的抽象艺术类表达时能够让日常化的词语与诗词类的词语同一化.而中文由于古代书名文言与近代白话的严重割裂,使得中国的文言诗歌与白话诗歌成了两个对立者.文言诗歌有着高不可攀的脱俗感,白话诗歌有着娇柔造作的虚伪感.
这并非语言的局限,而是文化环境造成的.中文的语境是与尊卑意味高度相关的,又如法语中的语言之性别,中文亦是有语言之尊卑存在的.
在中文语境中,真正平白而真情的言语是不存在的,其或多或少都具有一定情感方面的偏向,是圆滑的,等级森严的语言.
中文的白话歌曲若追求英文歌曲的雅俗同一之中的任何一种,都会不免偏向雅或俗的其中一者,使得情感表达变得过于理想书面化或低俗粗鄙化,难以实现单纯的直抒胸臆.
故可说摇滚或是英文文化环境下的特有品,在中文环境下是难以确切的复现的.
中文的多不一定好,英文的少不一定差.
2025.08.31
